识,所执的是五取蕴相
先看这个分别。分别当中,生起的这个我执,法执,能执的是第六意识,所执的是五取蕴相,就是这个色受想行识,这个分别起的主要是第六意识,它的执取主要是对五蕴法而生起的;这个地方我们解释一下。
一、即蕴即我。
(1)色法为我:这个五蕴相的执取,刚开始最初的是对色法的执取;说我们一个人完全没有学习佛法,一般人的看法我们会认为色身就是我;说是我的思想是由大脑创造的,大脑这个结构越复杂,这个人的思想越复杂,他的观察越复杂;说这个明了性是由色法所创造的,色法创造了心法;说你的父亲很聪明,你的母亲也很聪明,这个基因就创造了一个很聪明的一个心识出来,是这样的看法。
那么这样的看法当然是很严重了,因为色法创造了心法,就以色法为自我;这个色法是老病死的,那么这个色法老病死了以后,当然它所创造的心法就人死如灯灭了;执着色法是我的人就容易起断灭见,他说我这个了别性就是这一生,我死了以后,我的心识就完全消失掉了,这个所谓的自我就完全毁灭掉了,所以说我只能活一次,我能够把握的就只有这一生,没有前生也没有来世。
当然这样子的一个思想,就很容易让一个人就及时行乐,因为没有来生,生命的业力不能累积不能相续,那皈依三宝,断恶修善变成没有意义。就造成一个人会容易及时行乐,虽然这一个人也不一定说是造罪也可能会造善,但是很难避免造罪业,很难避免。他没有因果的思想,他很可能会造罪业,所以这个执着色法为我的是非常危险。
(2)执受为我:再进一步就是受想行识为我,那是心法,比前面那更好了;说这个受是我,当然这个人多少有一点智慧,他能够观察我们这个色身是老病死的臭皮囊,但是这个老病死当中,有一个明了的功能叫受,感受;就是我得果报的时候,我跟快乐的境界接触有快乐的感受;跟我不欢喜的境界接触有痛苦的感受;哎,那个感受就是我,我在受用种种的境界,那个能受用的就是我,就是以这个受为我。
(3)执想为我:或者说想是我,我能够做种种的取相分别,我可以把外在的境界,接触了外境以后,心中安立很多的名言,把这个外在的境界转成心中各式各样的影相;那个把外境转成心中影相的就是我。这种取相分别,这种施设名言的功能就是我,这个想就是我。
(4)执行为我:或者是行就是我,内心当中有刹那刹那造作的功能,相续的造作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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