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乐——杀心,为什么法是约心安立的呢?假设某甲他拿了一瓶毒药放在桌上,他内心当中所缘境是设定要杀某乙,这个毒药他当时的克境,他锁定的所缘境要对某乙起杀心的,结果某乙没有来,某丙来了,某丙看到这个桌上有一瓶毒药,他口渴就把这个毒药当水喝掉,喝下去某丙就死掉了。
那这个时候我们要判罪了,说某甲把毒药放在这个桌上,他要杀某乙,结果某丙吃了死掉了,这个某甲得什么罪?从菩萨戒说某甲没有得根本重罪,他不犯杀戒的根本,因为他这个罪业不成就——他没有杀心,他当初这个毒药他是克定要杀某乙的,他对某丙没有杀心,这个顶多是过失致死而已;因为我对某丙没有杀心,某丙吃了以后死掉了。但是他这个发动这个业的时候,当心的意乐是要杀某乙,所以说,虽然说他把某丙杀了,但是这个人的业不是很重的,没有犯到根本所以业不能成就,他对这个某丙没有意乐。他只有加行和究竟他没有意乐,我对你没有杀心。
所以说,我们说这个法,你一定不能离开心;因为他的心情是这样;所以我们说布施也是这样。说你布施一百块,我们这所有的佛学院三十几个人都布施一百块给佛陀,每一个人功德都不一样。说,为什么同样一个法则,我们都拿一百块,同样布施给同样一个佛,这样的一个轨范的一个因地,得果报会各式各样不同呢?因为法是不离开心的,一个法到底它会发挥多大功能,是你当时因地的发心,法是由心的造作所决定的,这点我们要注意。
唯识学修我空观,这个地方是通于小乘的无常观,无我观,乃至于中观的缘起性空观,都可以;就是我空观这一个地方,唯识学没有特殊的发挥,但是法空观这一点,唯识学讲的更详细了,发明的更详细,这一点我们到时候要注意一下;那就不是像中观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那么单纯,它讲万法唯识那讲的更详细了;这个是破所知障。
(二)种类
第二点,再看种类,这个我执和法执的种类有两个:第一个是分别起的,第二个是俱生。分别就是依止邪教邪分别,我们接受了邪的教育,我们从小就被教育,我怎么样,我怎么样;说是“我思故我在”,说什么叫我呢,我自己有我自己的思想,由我的思想来决定我的生命的造作,我们从小就被这样子教育;然后我们对这样的教育加以分别,就产生了一个分别的我执和法执。俱生:就是不需要经过邪教邪分别,它就任运生起的叫俱生,那更微细了。
第一部分、分别
能执的是第六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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