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做好了准备。
那封压在他战术终端信箱里的遗书,会在牺牲之后自动发给林东。
一开始写了满满三页,说妈我对不起你,说虎子你要替大哥看看这个世界。
后来划掉重写,再后来只剩两句话:
妈,照顾好自己。
虎子,好好活下去。
他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
不是没有过幻想.......是幻想太奢侈。
一个随时准备死的人,哪有资格伸手去够那些温热的、柔软的东西?
他见过太多人死在黎明前。
那个说打完这一仗就回去成亲的,那个说等长城安定了就告老还乡的,那个说等雪停了就给闺女写信的.......
最后都变成了英雄碑上一行行冰冷的名字。
碑上刻得整整齐齐,每一个字都是一条命。
所以他从来不敢想。
不敢想自己有一天能站在这样的灯火下。
不敢想有人会穿过满堂目光只为朝他走来。
不敢想母亲说的那句"你有家了"真能落进他耳朵里。
更不敢想.......那满屏举杯的兄弟,那四个字"早生贵子",说的竟然是他。
喉结狠狠动了一下。
于莎莎离他还有三步。
第三步迈出来的时候,谭行胸口忽然涌上一股酸涩,从心口直冲眼眶,又胀又疼,烫得他几乎要闭眼。
他配吗?
一个在泥里滚过、血里泡过、刀尖上舔过命的人。
一个把"死"字刻进骨头里当家常便饭的人。
一个连遗书都不敢写超过两行的人.......
他配拥有这样的幸福吗?
配有人为他正领结、为他红了眼眶、为他隔着千里举杯喊"谭狗"、为他从一束光里走来吗?
他不确定。
这些年,荒野和长城教会他一件事:
好东西都是要拿命换的。
可他这条命早就抵押出去了。
押给了母亲,押给了虎子,押给了长城上那些还在守夜的兄弟。
他拿什么来换这份幸福?拿什么来还?
于莎莎又近了一步。
离他只剩一步了。
谭行忽然想起十六岁那年的一个雨夜。
荒野深处,他缩在一个废弃哨塔的角落,浑身是血,怀里揣着半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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