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皆能领纳顺违俱非境相。领顺境相,名为乐受;领违境相,名为苦受;领非顺非违境相,名不苦不乐受,亦名捨受也。
这个皆指的是前六识,这个“皆”就是包括整个第三能变的所有心识,叫“皆三受相应”,就是前六识它在受用果报的时侯,是有苦受、乐受跟捨受。这个蕅袓的注解容易清楚,我们就不再消文,我们直接看附表第十二:
附表十二——五受相应门
我们把这个前六识的感受,把它作一个说明:附表第二十六面。这个“受”是一个果报法,它不是一个因地。在《唯识学》上讲这个“受”啊,就是我们一念明了的心识跟境界接触的时侯,他就会出现一个“受”,一种心中的领纳。在《成唯识论》当中呢,它把这个“受”先分成三大类:第一个是逼恼受,第二个是适悦受,第三个是不逼不悦受。
这个“逼恼受”就是我们这一念心跟不如意的境界接触,我们会产生一种逼迫恼害的感受,如果是跟如意的境界接触,那就是一种舒适喜悦的感受,如果是跟中庸的境界接触,那就是不逼不悦的一种捨受,三种的感受。“逼恼受”再可以开出两种:一个是“苦”跟“忧”。这个“苦”的形相是粗重而不分别的,“忧”是微细而有分别的。
我们加以解释:“苦”是一种很粗的形相,我们能够马上感觉得出来的,而这个“无分别”指的是没有随念、计度两种分别,不表示说他没有自性分别,他还是有自性分别的,他要是没自性分别,他不感到苦的。这个“忧”是有自性分别,也有随念、计度两种的名言分别,“忧”主要是由名言安立的,而这个“苦”它是没有名言的。那么这样子讲,“乐”、“喜”亦復如是了,一个是粗重分别,一个是轻微有分别。
那么《成唯识论》讲完这五受以后,事实上是苦、乐、忧、喜、捨五受,他又把这样子的五受把它合成两种感受:一种是“身受”,是属于前五识所相应的感受,一个是“心受”,就是第六意识相应的感受。我们解释一下:
这个“身受”主要是苦、乐、捨,这种苦乐的感受,主要是前五识直接的反应,他没有安立名言,这种感受的生起主要是过去的业力,因为前五识并没有安立名言,前五识没办法安立名言的,所以前五识跟色声香味触的境界接触的时侯,它的感受是一种直觉的反应,而这种感受的来由,主要是由过去的业力所召感的,当然善业强的人,他召感的都是如意的色声香味触的境界,有罪业的人,他召感色声香味触的境界都是不如意的,或者是饥饿,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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