帼不让须眉的豪情。
当街百姓不由呼吸一窒,这就是传闻中的公主,未来大离圣上?好生漂亮。
洛朝烟领兵入京,便是让京师百姓知道她的存在,知道她便是今后这大离江山之主……其实她是想低调入京的。
因为此时此刻,如此众目睽睽之下,她竟是连找自己想找的那个人都做不到。
洛朝烟保持着身为皇家的气度,但视线却是不由自主,朝身后瞥了眼。
在自己的身后,乃至于是自己的身旁,本该有一位江湖客,同她一起入京,一起被京师百姓所知,被他们所打量,钦佩,敬畏。
但此时此刻,她只有她,哦……还有当初赵无眠从太原抢来的千里马。
那时候抢了三匹,观云舒一匹,赵无眠一匹,还有最后一匹,便在洛朝烟的胯下。
这是匹小母马,被洛朝烟一直养在平阳,吃得膘肥体胖,但看上去是很神俊不凡的。
洛朝烟抬手轻抚着座下马匹鬓毛,眼神复杂。
许然已经将赵无眠的计划,全权告诉了洛朝烟。
她知道,赵无眠只有刺王杀驾,而后远遁江湖,才能在不起刀兵的情况下,保她皇位正统,江山稳固,否则谋害亲兄的罪名一旦扣在她头上,指不定要给这天下带来多大的动荡。
当初就算是洛朝烟的父皇,也不敢杀那个刺杀亲叔的失德天子……至少名义上不敢。
洛朝烟抿了抿粉唇,默然不语。
靠着赵无眠的牺牲,回京当了皇帝,真的值得吗?
任谁都要觉得值得,反正只是做戏给天下看,又不是真的要追杀赵无眠……但这刺王杀驾的罪,一样是要跟着赵无眠一辈子的。
所以洛朝烟觉得不值。
她心底深处,甚至不愿回京。
便在此时,她注意到街边一道人影。
一位穿着竹纹青衫,背披狐裘的江湖客站在人群中,并不惹人注意。
他腰后斜挎着横刀,身后背着用黑布包裹的长枪,戴着斗笠,一手撑着油纸伞,另一只手略显随意地搭在腰后横刀刀鞘上,大雪落在伞面上堆积,偶尔江湖客手腕微动,积雪便顺着伞骨滑落,垂成四散雪雾。
江湖客微微抬首,斗笠轻斜,洛朝烟与他隔着满城大雪对视。
呼呼呼————
冷风吹拂而过,在地面上掀起几缕雪雾。
一如当初在秦风寨的那晚。
那个乞丐夸他‘公子明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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