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第一个感受,逼恼受分成两个:一个是苦受,一个是忧受。我们看《成唯识论》解释。这个苦是属于粗重无分别,它这个苦受它的相貌有两个:第一个粗重,它的行相很粗重;其次,它是无分别的,这个无分别是指的什么呢?没有随念和计度两种分别,叫无分别,它有自性分别,换句话说是不带名言。
这个忧的相貌是轻微的,这个受的感觉,这种逼恼的感受是轻微的,这个轻微是相对前面的苦,不是那么粗重,是轻微的。而且是有分别的,它有随念、计度两种分别,换句话说,它是带名言的。
适悦的感受也是两个:乐受也是粗重无分别,喜受是轻微有分别。
这样子讲的话,《成唯识论》就进一步把这样的五种受把它归纳成两类:一个是属于身受,就是前五识相应的,属于色身的感受;其次属于心受,这个心指的第六意识相应的,叫心受。属于身受的是谁呢?就苦受、乐受、舍受,这个都是前五识的;忧、喜、舍是属于第六意识相应的。
我们简单解释一下,这个苦和乐,我们对这样的感受是一种直觉的。说这个果报,或者是快乐的果报、或者是痛苦的果报出现了,而这个果报的本身是由业力所感的,完全是业力,不经过我们第六意识的分别。比如说我饥饿,过去悭贪,没有饭吃,饥饿,这个感受也是业力所感的;或者寒冷、或者是炎热,这个都是前五识来领纳。
前五识在领纳境界的时候,它只能领纳当下的境界,它不能缘过去,也不能缘未来。它不能够把前面的苦累积起来,它也不能对未来有所期待,都不可以。它只能每一刹那、每一刹那都去缘当下,就是一种直觉的感受,直觉的。这种直觉的感受都是约着每一刹那每一刹那一种自性分别,这种不带名言的自性分别安立的,这个就是苦受、乐受的定义,没有第六意识的分别在里面。
其次这个忧、喜,是完全第六意识创造出来的,跟你的过去的善恶业没有关系的。就是前面的苦乐是由业力所感,忧喜是由分别所生,就是第六意识的名言分别,所创造的这个计度功能,产生了忧,也产生了喜。这个就跟一个人的烦恼有关系。
一个比较悲观的人,烦恼重的人,你说他坐在这个地方,也没有一些苦恼的果报来刺激他,肚子也是吃得很饱,身体也健康,环境也是很舒适,但是他心中就是闷闷不乐,就是忧。心中有这个忧的感受,这个是有烦恼的干扰,当然也可能是有罪业,造了罪业了,就是有忧、有惧。那么烦恼淡薄的人,他的内心感受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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