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力名字的由来据说是因为其身体某个部位相当之大,这是琳琳给他起的名字,后来他们分居再分手再同居再分居后就叫开了。
琳琳和赵大力是一个地方的,从中学就和赵大力一班,一直到大学毕业,连工作都在一个单位。
一晃赵大力已经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三年,肚子越来越大,头发越剪越长。
又是一个清晨六点醒来,赵大力习惯性的从被子里抽出上半身,往上窜了窜,熟练的从床头柜上面的一盒芙蓉王里夹出一根,顺便用剩下的三根手指拿起放在烟盒旁边的火机,即使闭着眼睛赵大力也会精准的把烟灰弹到那个精钢做的烟灰盒里面,这是琳琳国外回来时给他带的国产出口的礼物。自从和琳琳分手后,赵大力再也看不见早上六点琳琳蹙起的眉头。
琳琳和赵大力完全不是一类人,赵大力在上中学前几乎没到过几次城里,他们老家那里管这叫进城,一是因为他晕车,另一个是因为他不认路。加州市那么大,总归得有十几个小庄村那么大吧。
不大的功夫整个卧室里面已是烟雾弥漫,赵大力又习惯性的把刚抽完烟的左手往右边摸去。
每次赵大力总是用摸耐的方式把琳琳叫醒,有次琳琳抱怨赵大力这样会把她熏黄,和赵大力的门牙一样。赵大力一听这话马上露出一排并不是那么黄的门牙,让琳琳看清楚,看着看着就又进行了一次惊天动地的晨练。赵大力刚到加州一中时,用琳琳的话说,那叫一个土的不忍心。下雨的时候赵大力总会挽起裤腿,那种到膝盖的挽,像刚从地里插完秧一样旁若无人的走着去教室。只要地面不干,他就可以这么挽上一整天,无论多冷。
那时候如果让赵大力的同学,从赵大力当总统或者赵大力和琳琳一起睡中选一个最不可能的,他们百分之百的会选后者,这也是导致每次同学聚会赵大力都会被灌的像死狗一样的原因。
每次看着琳琳辛苦的拖着赵大力回家的时候那些离死狗只有一步之遥的同学总想拉着赵大力同归于尽,这不是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故事,赵大力只是一块贫瘠的土坷垃,牛粪比土坷垃有营养多了。
七点半赵大力才起床,磨磨唧唧的刷着牙,琳琳把赵大力的牙还没被熏黄的原因归结于此。如果琳琳不喊他吃饭,他光是刷牙就能刷到八点,现在琳琳不在了,赵大力居然刷了一会就停了下来,似乎也没什么必要刷到八点了。
赵大力上班的工具是一辆雅马哈小摩托车,三年他换了三辆,好多次琳琳想买辆四个轮子的车,都被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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