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边走边聊,聊得是一些没有营养的话题,甚至是勾肩搭背,好像两个好朋友一样。
五分钟,我们走到了那个巷子,巷子非常昏暗,巷子口有两个小卖部,里面是潮湿的道路,走进了巷子后,那两个人果然远远的跟了过来。
这个巷子两三分钟就可以走过去,也有零散的几个人从我们身边路过,我们走到了巷子中心的时候,前方来了七八个带着口罩和帽子的人向我们径直的走了过来。
随后,我们身后也冲出了七八个人,一前一后,手持钢管,向我们两人逼近。
那些路过的人看到这一幕,吓得立即撒腿就跑。
饶队一脸平静的从众人身上扫过,脸上挂着冷笑,“都是有些小混混啊,颜知,你看所有人都盯着你,很明显这些人是冲着你来的,你是怎么惹上这些人的?”
我一脸的冤枉,“我怎么知道?我和这些人从来都没有交往。”
饶队道:“说的也对,这些小混混怎么敢惹重案组的人?看他们来者不善,肯定是有人指使的。”
饶队的分析能力非常强,一眼就能判断出,是有人指使。
一前一后十七八个人将我和饶队包围,在距离我们两人五六米的地方站定,为首的人是一个黄头发的青年,每个人都带着口罩和帽子,看不清他们的脸,显然这些人都知道我的身份,不敢暴露。
我大喝道:“你们是什么人!”
没有人说话,所有人手中都提着钢管,向我和饶队轮了过来,看来这些人都非常小心,怕他们的声音暴露了他们。
饶队大声道:“你前面,我后面!我掩护你!”
饶队担心我的安危,他不是有枪么?为什么不拿出来?还是想试探我的本事?
其实对于重案组的人来说,对付十几个混混,自然不需要用枪。
我一脚踹了过去,一个人被踢飞,把后面的五个人砸到在地,众人一怔,没有想到我这么威猛,各个抡起了钢管向我砸来。
说实话,我以前是盗墓的,我只是学习了一些简单的防身术,根本不会真正的武术,面对七八个人的群殴,我不可能全部躲得过去。
我不用躲,我是僵尸,我连刀剑都不怕,我还会怕钢管?但是,我不能暴露出自己恐怖的实力,无论被这些混混还是饶队发现异常都不太好。
但是,面对别人的攻击,僵尸有种本能的反应,就是反击,而且僵尸的感官知觉和速度,岂能是几个小混混相比?
我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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