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一提。
你腰中的雷铳不贵?我看你地士兵每人都配有长短武器各一柄,士兵身上的手铳我不稀罕,我看中你腰上别的家伙,这玩意精致……我看你的仆人身上都挂着六七支,想必这玩意也不十分稀罕,你把身上的雷铳给我,我把我身上的雷火鞭给你,咱们彼此换换,如何?”
曹煜说这话的表情活像一个期盼得到大人奖赏的孩子,赵兴微微一笑,随手从身上解下两支手铳,顺便将通条与火药囊一并递给曹煜,嘴里解释:“其实雷铳(手铳)这东西没用。为将者,如果需要拿起这东西战斗,那他最先应该用这个东西冲自己脑袋开一枪----仗已经打到这份上,让敌人冲到了身边,作为将领是失败的。
拿去,我很好奇:拥有雷火鞭、铁烙锥、霹雳火球、梨花枪的捧日、拱圣两军。具体战斗力如何?……便用这两支手铳检验一下,也值了。”
曹煜带着拱圣与捧日两军逼上顺保寨的时候,他虽然没有想到解除赵兴的武装,但自忖大军在手的曹煜未尝不想着为自己争夺更多地话语权,所以这场比赛也牵扯双方力量的对比,话语权的争夺。
帅范斜眼迎看着曹煜,不怀好意的补充:“曹管军,我家赵大人一向有收藏战利品的癖好,他身上这三支枪可是各有来历。送给你那两支,其上的象牙手柄都是从占婆与大理王宫缴获地,那红木枪身是取下两国国王王座的扶手制成的。这玩意价值可不轻,曹大人须得好好珍惜。”
帅范在这里一冷言冷语,赵兴已在旁边指挥士兵填装火药。这次填装的是黑火药,士兵们在地上挖了个坑,将雷火鞭装入竹管中,半埋在地下,填涂充实后,开始点燃药捻。
轰隆一声响,大地似乎颤抖了一下。一块不明物体嗖的一声擦着赵兴耳边飞过,赵兴身后一名侍从轻轻哼了一声,伴随着他的哼声,这名侍从身上的铁甲发出叮的一声脆响,侍从身体晃了晃,而后好奇的摸摸身子,欣喜若狂地呼喊:“没事,我竟然活着,我没事。这,简直太离奇了,今日真是好运。”
硝烟散尽,赵兴等人望向雷火鞭埋放的地面,地面出现一个浅坑,那雷火鞭已经不存在了。
刚才击中侍从的是雷火鞭鞭身地一块残片,它几乎有三分之一鞭身那么大,但飞跃了十几米的空间后,估计一层纱都能挡住它----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
“竟然被黑火药炸毁了枪管?!”赵兴难以置信的望着爆炸后的浅坑。喃喃自语:“这。也未免太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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