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捞起苏遁抱在怀中,嘴里急急解释:“离人叔叔,别理这孩子,今日分给他十枚铜钱,他一通乱掷,全输了。小孩子家,别让他养成轻贱钱财的习惯。”
赵兴随手在身上一掏,掏出一把零碎钱币,有金、有银、有铜。他顺手塞进苏遁手里,笑着说:“没关系。输给谁,都是输给自家人——左口袋捣到右口袋地事情,何必计较。再说,小孩子有金钱概念,慢慢再教他如何理财,那才是正理。去吧。去玩,爸爸跟阿大有正事。”
朝云抱住苏遁责备几句,苏遁新得了一把钱,已经达到了他来的目的,嚷嚷着还要重新赌过。
苏辙在一旁憨厚的摇摇头。重复朝云刚才的理由:“虽说是小赌怡情,但孩子太小,可不能让他沾染挥霍习惯。”
苏轼也在摇头,本想也轻轻谴责几句。赵兴已推开了木匣的盖子,翻看里面地东西。
在古代中国,当面翻看礼物是极没礼貌的行为。然而,苏轼担心赵兴不知道法烛地用法,在使用时发生意外。所以他没有责备,反而耐心等待赵兴提问。
怪不得要用这么大的盒子装,盒里躺着数根形似棒针的木棍,棍头裹着些黄色物事。那似乎是个药粉包。赵兴隐隐间猜到了什么,他好奇的拿起一根木棍,把那药粉包凑到鼻尖——顿时,一股硫磺气息扑鼻而入。
火柴,这竟然是一根火柴。古代的火柴!
赵兴拿着木棍——不。那着这根古代火柴(火棍),惊愕的望向苏轼。苏轼一指这根火柴(火棍)解释:“这叫法烛。也称发烛,离人会用么?”
“这……这玩意什么时候发明地——啊不,我是说它何时出现的?”
苏辙答:“此物出现于五代时。陶谷在《清异录》中曾记述:夜有急,苦于作灯之缓。有智者批杉条染硫黄,置之待用,一与火遇,得焰穗然。既神之,呼引光奴。今遂有货者,易名火寸。
另外,周建德六年(即公元577年),齐朝亡,后妃沦落民间,无以为生,便制发烛售卖,以此谋生。由此,法烛的做法流入民间。司马(光)相公曾考证之后,并在《资治通鉴》中记录了这事……这物事该在五代就有了,不过制作颇费功夫,也易自燃,故流传不多。”
苏轼补充:“或许更早——有记录说这是淮南王刘安的方士制作的,不过,此种说法有点子虚乌有,除《淮南子》中偶有提及,历代无人记述,亦无人提起。目下能确认地是:法烛是齐后妃制作的,或许齐宫中已有使用,后妃们沦落民间,便以宫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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