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去,在男人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卡西莫多·伯骑士勋爵阁下。”男人从拱廊的通口走过来,用肯定而非疑问的语气打着招呼,“我一直想对阁下表达感激之情。日前,就是您,挽救了我女儿的性命,莱因施曼一族永远记得朋友的恩情。”
这番说辞,让福兰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他礼貌地微微鞠躬,“大公阁下。很荣幸能见到你。”
“爵士先生,这里不是正式场合,所以不必过于拘谨。”萨玛点点头,“能陪一个无聊地老头,散散步么?”
“当然。”福兰回答。
方庭外是一片缀花草坪,灌溉用地沟渠和喷力系统,被巧妙地隐蔽在草皮下。在晴天,每隔两个小时,就能看到。缤纷的水雾,由地面的漏口喷薄而出,闪烁出红掩蓝靛紫地璀璨光斑。
“伯骑士,据说是英格玛建国时就存在,历史悠久的姓氏,虽然只是勋爵家,但血脉的尊贵,就如绝世佳酿,需要时间的沉积。那些立门不过十来年的家族,就算拥有子爵伯爵的头衔,也不过是暴发户罢了。”
“很感谢您的夸奖。”福兰淡淡地回答,同时小小地吃了一惊。
他伪造的身份,是遥远的岛国英格玛,一个在几年前失去继承人的没落家族。
但这位大公爵,了如指掌般地随口道来。
福兰不相信,公爵有什么手段,能跨越空间地约束,到英格玛调查一番。
就算自己初到坦丁时,就派人前往英格玛,来回耗费在路途上的时间,就得大半年。绝不会被人过早地发现航漏。
唯一的解释,就是公爵年轻时,在学习每个贵族的必修课:纹章学时,附带着研究过异国的贵族谱系。
光拜伦的古老贵族,以及家族的分支,就近四百个,如果加上他国,足以让人光瞟一眼,就头昏眼花。
以大公的身份,不会为了自己,特意再去翻遍有三十本之多的《纹章谱系学》。几十年来,记忆居然没有衰退。这位金雀花地家主,光强记博闻的功夫就值得赞叹。
“我记得,伯骑士勋爵家的徽章,是绿底金穗边的白兰花。”
“金穗布边,在英格玛,惟有伯爵以上的贵族,才有权使用。”福兰叹了口气,“伯骑士家历代只出过一位伯爵,那就是曾祖父,绿底金穗,也惟在那一代出现过。”
“我记错了。瞧,年龄永远是记忆的天敌。”萨玛露出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解释道。
福兰微皱了下眉头,公爵显然是个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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