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他在这个地方呆了多久,应该很久了把,要不然是不会有那种眼神的。他的眼里安静的可怕。却就是这样的他,异常的耀眼。很多有钱人都想买他走,但是,黑市的规矩是,他不卖。也就是说无论谁出了多少钱他都不会被带走。除非他死了,别想离开这个地方。他,是这黑市的一个例外。我们住在这里的地下,每天吃饭都要抢,抢不到的就得饿着,运气不好的就在台上被打死。我们的命根本不值钱。我看过很多次少主打擂,每次他都能赢到最后,他的对手的死相无一不是惨的。好像有人故意整他一样,前几次,他的对手只有一个,渐渐的,他的对手从一个变成了三个,从三个变成了五个,从五个变成七个。每次下来都是伤痕累累,好几次,他都差不多要死了。我没未见过他哭,也从未见过他说话,没人敢靠近他,他是恶魔。他是魔鬼。他是打不死的。直到有一天,一个贵妇人看上他了,想要他。他开口了,那一年那一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年,我十三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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