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肌肉,力量惊人,能徒手打穿一面墙,更是曾经只用一对拳头,就活生生的将一个大男人锤成了一团肉酱。
罗森看了眼系统面板,他的近身格斗只有中级,明显不可能在肉搏战中战胜金并,但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有了大师级别的枪法,谁还需要近身搏斗?
心里思索了一阵,罗森决定重操旧业,他走下楼梯,去地下室里翻出了一个长方形的手提箱,箱子里装的,正是他花大价钱定制的一把多口径栓动狙击步枪。
简单的检查了一下,发现并没有什么毛病,罗森换上便服,没有叫司机开车送他,一个人提着手提箱离开了别墅,开始朝曼哈顿西中城,也就是地狱厨房的方向走去。
没错,他打算直接杀了金并,毕竟最高端的“商战”,往往只会采用最朴素的方式,譬如说投毒、抢公章、互殴......
而罗森的选择,就是暗杀,只要杀了金并,一切就一了百了,他就再也不用担心,后续可能会出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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