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起身来,一脸不可思议地喊道。
......
京郊,一片被茫茫积雪覆盖的荒山,万籁俱寂,谁也不会想到这里竟然是个狩猎场。
对于京城里的权贵来说,在每年的开年之日这天游猎,已经成了固定的风俗,或说是一种习惯。因为这天的收获好坏,将会被视为这一整年的兆头,所以每一位游猎之人必会在这天竭尽所能,以盼有个佳兆。
可是,这些生活在山里的“精灵”又岂是那些整天坐在房子里吹吹空调,养尊处优的贵族们可以轻意射杀的?于是,一些狩猎场为了迎合这层次的客户,特意提前将猎物都弄得奄奄一息,以供权贵们猎捕。当然,权贵们也深知其中的猫腻,可为了一年有个好兆头,也是睁只眼闭只眼。而一些为了寻找刺激的权贵,则事先和狩猎场预定大型的凶禽猛兽,到元旦这天则雇佣几个随猎之人,将“大块头”猎物围赶到一处,再由权贵与之单独“搏斗”。
总之权贵们为了一己私欲,当真是花样百出,而狩猎场为了赚取超额利润,自然也是处处逢迎,久而久之,致使风气越来越差。一些京城天字号的权贵便不再以这样的狩猎为荣。
就好比白茫茫的荒山之上,这位手持一杆老式猎枪,穿着深灰的伪装狩猎服,静坐在树下等待猎物的年轻人。
因为这个年轻人的存在,整个狩猎场再难觅其他狩猎踪影。不过猎场的主人却没有半分着恼,反而深感莫大的荣幸。因为,年轻人有个响彻京城的名号,“京城第一少”!
没错,年轻人正是薛瑾晟。他不屑于那些自我安慰式的所谓迷信,他享受的是纯粹的狩猎乐趣,为了捕获最狡猾的猎物,哪怕一整天空手而归也在所不惜。甚至连弹药也是他自己手工做的,自己找的弹杯,自己充的火药和射钉弹,还有自己上的尺寸不一的钢珠。
而至于那祥瑞的兆头,如他这般人物,一句话便能定人生死,一个决定便能改变数万人的命运。试问,于他这样的人,所谓的“命”算什么?多少钱一斤,能生吃吗?
绝对自负的强者,信仰的不是命,而是那攥在手中的权利。
枯坐了很久的薛瑾晟站起身来,活动了下筋骨,拿起猎枪,慢慢朝山里深处走去。
伴着皮靴踏在雪地上的“莎莎”声,一个身影神不知鬼不觉地接近了他。
“少爷,证实过了,原来老爷改道去了wh。”来人正是和薛瑾晟形影不离的唐装老者。
“哦?老头子去wh不会只是为了去接瑾萱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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