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阅读
返回
菜单
上一章查看最新章节下一章

第三百四十八章 真正的儒法之争

作品:北宋大法官作者:南希北庆
如果本章错误,请点击报错10秒纠正

司马光有些慌。

老夫就只是让你小子来讲讲讼学,你这扯得有些远,讼学跟昏君有半毛钱关系吗?

而王安石也有些慌。

你小子将法家之法从法律中剥离出来,将来我的很多新法,岂不是师出无名,甚至被伱的法制之法给拿捏到死。

反倒是赵顼听得兴致盎然,与那些学生一样,是在认真听讲,过得一会儿,他才发现周边许多大臣都悄咪咪地看来,不禁也看了眼他们,很小声地问道:“你们认为他是讽刺在朕吗?”

那些大臣赶紧摇头否认,这特么谁敢说啊!

可他们心里却都在嘀咕,是不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这话是有质疑皇权的嫌疑,你就由着他这么说下去?

这些大臣心里惶恐不安,但那些学生个个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们到底未有体验过文字狱的威力,这有什么不能说得,已经完全投入到与张斐的辩论之中。

上官均就直接问道:“昏君贪官与法制之法有何关系?”

“当然有关系,而且非常密切,让我们先来梳理一下。”

张斐来到木板前面,一边在上面写着“法家之法”,一边言道:“我方才已经说明,法家之法,是君主、大臣统治、治理国家的方法。”

然后又在下面写到法制之法,言道:“而法制之法,是一种捍卫个人权益的广泛共识。而当二者利益相触碰时,在昏君、贪官手里,往往就是法家之法赢,你们想想看,他们是不是肆无忌惮地去破坏法制之法?更直白来说,就是随意侵占他人的正当权益。而在明君贤臣手中,往往就是法制之法赢。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蔡卞道:“道理虽是如此,但这也只能说明因人而异。”

张斐笑着点点头:“不错,就是因人而异。那么再看看法制之法的定义,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共识,就此理而言,这都已经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却要因人而异,你说是法家之法大,还是法制之法大?”

司马光、王安石等人皆是稍稍点头。

他们不是赞成张斐这话,而是理解张斐所言。

法制之法是客观存在的,因人而异,无论对错好坏,都是纯粹的主观。

就足以证明,主观是凌驾于客观。

也就是说,法家之法事大于法制之法。

蔡卞皱眉道:“依你此言,法家中所提倡的法不阿贵,绳不挠曲,不就是在推崇你的法制之法吗?”

张斐道:“这句话本身是

…。。
   本章没完,请点击下—页继续阅读!如果被转码了请退出转码或者更换浏揽器即可。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如果你觉得本站还好,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使用[华为刘揽器]或[Firefox火狐刘揽器]访问并收蔵【暮色书屋】 m.msunonline.com。我们将会持续为你更新,还建议你注册会员使用书架功能追书阅读更方便。
上一页 1234下一页
上一章查看最新章节下一章
临时书架加入书签回顶部↑

看了《北宋大法官》的书友还喜欢看

华娱:说好顶流,你成资本了?
作者:梅子酒耶
简介: 林深:都说顶流吃的是青春饭,那我顺便把做饭的锅买了,不过分吧?

...
更新时间:2026-03-03 23:31:00
最新章节:第九十九章 :这姑娘老板估计把她忘了
大秦:开局扶苏被贬,忽悠他造反
作者:瑜兰瑾
简介: “扶苏你都三十万大军在手了,还不造反?”\n

“等秦始皇死...
更新时间:2026-03-03 23:39:57
最新章节:第1071章 在船上加上火炮口!
贪财好你
作者:青沅
简介: 恋爱前的傅铮:有钱有权的投资圈大佬。恋爱后的傅铮:怒撒千金只为博心上人开心。
更新时间:2026-03-03 23:44:26
最新章节:第137章 不是出成果了吗
首长,你家崽崽又冲上前线了!
作者:媛子猫
简介: 一场自爆,5188来到了七零

她小心翼翼的藏着脑子里还在运...
更新时间:2026-03-03 23:13:00
最新章节:第709章 统只是想要早点回去找叔
长生修仙:从薅妖兽天赋开始
作者:廿三声
简介: 再睁开眼,林长珩降临危险的修仙界,宗门林立、世家割据,邪魔横行、妖兽乱世。
...
更新时间:2026-03-03 23:26:00
最新章节:第425章 越国现状,结婴内幕;正魔倾轧,终得混入
盗笔:炮灰爸妈支棱起来了
作者:桥上衣
简介: 【评分刚出来,会涨的,不要看到第三十一章就不看了,接着看下去,是铺垫不是无厘头!
更新时间:2026-03-03 23:36:12
最新章节:第243章 被问话的古隆老太太
书名:

本站若有图片广告属于第三方接入,非本站所为,广告内容与本站无关,不代表本站立场,请谨慎阅读。

Copyright © 2020 暮色书屋 All Rights Reserved.kk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