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前,洪添福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那个年月其实挺安稳的。
他刚高中毕业,就被当警察的爹弄到了警察队伍里,分派到了一个乡镇里当起了基层警员。
那个年代的乡下人朴实无华,能够不生是非就绝对不生。邻里乡亲算不得多和睦,但也没那么多事情,甚至小偷小摸的都很少。
多数情况,这些警察最多的事情就是到处溜达,打打牌喝喝酒,等着月底发工资。
洪添福就是在这个时候被自己的亲爹送到了这里。
按道理说,这是一个好地方,随便历练个一两年就可以回到城里,别看那个年代农民朴实,可那些基层的警察可还有着一些心眼儿。
洪添福被分配的地方叫做,麻柳乡。
传说这里原本盛产麻的,叫做麻乡。
后来出了个高官,这位爷做官做到了四品后回到这里当起了地主。因喜爱柳树,周围的一些乡绅故里的就迎合这位爱好,不断的在周围种柳树。
几百年之后,这麻乡就变成了麻柳乡。
反正柳树也不错,就任由这柳树成为了这个地方的一个标志,麻柳乡就因此得名。
反正都是据说,谁知道真假呢?
洪添福是家里的老大。这年头讲究个接班,不过他老子显然还没打算提前退休,借着手中的一点权力,就把洪添福送到了这个在他看来鸟都不拉屎的地方了。醉心张節
年轻人,总会有年轻人自己的想法。
当然。行动力上年轻人更是非常的活跃。
洪添福显然就是这样的人,本地人他压根就没瞧得起。
别看是同样一个行业内的,人这种东西就有着天生的某种优越感,就好像后世的魔都人讲所有魔都以外的地方都称之为乡下一样,哪怕穷的叮当响,也有着莫名其妙的优越性。
洪添福也这样,他也瞧不起这里的人,所以他每天做的事情就是拎着枪跑到山里打猎。
那个年代枪还不算什么违禁物品,只要不出人命,打点动物根本没人管。
有这么一天,洪添福照着往常一样打算出去打猎,可还没出门呢,就被人撞了一个满怀。
低头一看,是个梳着大辫子的姑娘。
就这一眼!
洪添福就觉得这辈子做过最对的一件事情就是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麻柳乡。
这个姑娘双眼红彤彤的闯进来,不小心撞了人。立刻跟着道歉:“对不起对
…。。本站若有图片广告属于第三方接入,非本站所为,广告内容与本站无关,不代表本站立场,请谨慎阅读。
Copyright © 2020 暮色书屋 All Rights Reserved.k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