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写道:“我喜欢女人,就如她们平常的模样,用不着神魂颠倒,也用不着满腹辛酸。她们能看一切的矛盾、浅薄、浮华,我很信赖她们的直觉和生存的本能——她们的所谓“第六感”(TheSixthSense),在她们重情感轻理智的表面之下,她们能攫住现实,而且比男人更接近人生……”
苗不想觉得大多数女人既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坚强,也没有那么弱——当然是指精神层面的,你看她自己,无论出了多大的事情,好像也不是过不下去的模样,只不过她会不会伤到别人,那可就难说的很了。
对比起莎士比亚写的,“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那她可是不认可的了,让她说,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的友谊。
怎么说呢,大约是大院里女孩子少,她从小就是和这些嫡系一起玩儿,班里又有万兰州这么一个存在,似乎就很少和女性朋友相处。甚至在学校,她在女生中间都不是那么的受欢迎。
说是嫉妒也好,三观不合也好,事实即使如此,其实铺开来说,除了那群嫡系,她似乎和其他男同学也没有什么来往,姑且认定为不善于人际交往吧,即使在杭市工作的一年内,她和同事间也是仅仅限于同事,张璇倒是熟一些,但也远达不到莫逆之交。
而方悠悠,既是她的朋友,又是女孩儿,可算是凤毛麟角的存在了。
方悠悠是大院里为数不多的同龄女孩,初中时候她爹转业去了一个地方国企,一家人也就搬出了大院。按理来说两个人应该没什么交集,但方悠悠的妈是实验学校的老师,因此方悠悠一直和他们一起上的高中,更是和苗不想同班。
两个人的深厚友谊确实是从高中彻底奠基的,因为方悠悠既不喜欢万兰州,也不怕他。也就敢冒着“天下之大不韪”,去找苗不想玩儿。她是一个有点霸道的性子,虽然说不上横行或是欺凌,但匪气是有的,因此不是那么受其他女生待见,有一回有个女生大约是摔坏了什么东西,非说是方悠悠弄的,两人正吵着,苗不想看见说了几句公道话,就此结交。
方悠悠本来长得也不错,是很有自己的味道的,后来晓得打扮了更是不赖,又高,在人群里也很亮眼。话说没点自信也不会有女生情愿自己闺蜜是个大美女吧!总归来说,方悠悠漂亮,讲义气,记情,和苗不想处得好。不过她本科时候就交流去了美国,此时正在读PHD,也是忙的脚不沾地的那种。
要说这些年苗不想和过去还有那么一丝联系,那这根线就是方悠悠了。一来她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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