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晓孤零零的站在公安局门口,抬头看了看大门口高高悬挂着的那颗硕大的警徽,心中充满了不舍。
他今年23岁,一米八的个子,18岁入伍,参军的第二年就入选了军区的特战大队。
三年的特战生涯把他从一个青葱少年锻炼成了一个在各项任务中屡建功勋的兵王,上级有意把他留在部队里继续深造。可他觉得自己的人生还可以更加精彩,于是选择离开部队。
特种兵一旦退伍一般都有对口的单位接收,或者是当地的公安、国安部门,或者是地方的武装部。
他也按部就班的进入了家乡的公安机关,就职于特警队第二大队。本来打算就在这里混吃等死算了,奈何老天不遂人愿。他经手的第一起案件,一起团伙贩毒案就让他给办砸了。
说办砸了,倒不是案子本身出了什么纰漏。其实案子经办还算顺利,有线人提供线索,办案人员顺藤摸瓜,然后将所有的主犯都一一擒获归案。
只是在抓捕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小插曲。一个充当贩毒集团打手,名叫王红玉的罪犯在被抓捕的过程中极其嚣张,不仅在抓捕过程中踢伤了警队的一位同事,还口出狂言,威胁办案人员的家人。
冯晓年轻气盛,一个没把持住,一脚就踹断了那王八蛋三根肋骨。那小子当场就屎尿齐流,冯晓还蹲下身子问他:“我就等着你呢,看你什么对付我。”
殴打犯罪嫌疑人是犯纪律的,尤其是已经带了拷,自然就得受处分。虽然队里的同志们都替冯晓叫屈,但他还是咬牙认了。可那个受伤的家伙聘请的律师却不依不饶,一定要走司法程序,扬言要把冯晓告上法庭。
没办法,为了让警队少受牵连,冯晓只好自己递交了辞呈。可他这儿刚辞职,人家那边立马也撤了诉,原来他们这么闹腾,就是想着让冯晓脱了这层皮,丢了这份工作。
冯晓今天就是来警队交割的,谁知道好巧不巧,一出门就遇见了那个害他丢了工作的刘律师。
冯晓看了他一眼,那个刘律师瘦高个子,30来岁。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穿着一身笔挺合身的西装,头发也梳理的整整齐齐,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
冯晓不准备理他,他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仗着自己有点文化,懂点儿法律,却把法律当做玩物的人,别看人长得人模狗样的,其实是满肚子男盗女娼。能替毒贩叫屈,算什么好人。
“哎,小伙子,别忙着走。”那位刘律师也认出了冯晓,于是伸手拦住了冯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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