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受祭者是成年后死亡的,就一定要有尸。尸就是代表死者接受祭祀的人。郑玄在《士虞礼》的注中解释说:‘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孝子不能漫无目标地祭祀,因此要找一个人来代表死者,使生者的心意有所归属,对尸的祭祀称为‘飨尸‘。
那么,选择尸有哪些条件呢?首先是性别。如果受祭者是男性,则尸必须是男性;如果受祭者是女性,则尸也必须是女性。
其次是班辈。尸必须死者的孙辈担任,而不得由儿子担任。如果尸是小孩,没有自我约束的能力,祭祀时就让他的父亲抱着,所以《礼记》说‘君子抱孙不抱子‘。如果死者没有嫡孙,可以从同姓的孙辈中挑选一人。不过女性之尸的要求比较特殊,一定要找异姓之女(不同于夫家的姓)担任,所以孙女不可以担任尸,一般由孙妇为尸;又因为尸是与尊者相配的人,所以,不可以让庶孙之妾那样的地位低贱的人担任。
正常的祭祀,除了飨尸之外,还包括阴厌和阳厌。所谓阴厌,是在飨尸之前,先用祭品飨神,由于祭品设在室内终年不见阳光的西北隅,所以称为‘阴厌‘。阴厌的仪式比较简约,不举肺脊,没有肵俎和玄酒,最后也不必报告礼成,以食供神而已。所谓‘阳厌‘,是飨尸之后将祭品设在室内的西北隅,这里阳光尚能照到,故名。
如果受祭者属于尚未成年而夭亡,则不能享有成套的成人祭礼,不能设尸而祭,而只能用阳厌或者阴厌。正因为如此,如果受祭者为成年人而祭祀时没有尸,就等于把他当成短寿夭亡者来对待,是绝对不允许的。
对夭亡者的祭祀有两种情况:如果宗子,祭祀用‘阴厌‘;如果是庶子,或者是死而无后者,只能到宗子家祭祀,而且只能用阳厌。
二、阴厌
举行虞祭时,丧主、众兄弟、妇人等都穿着送葬时的丧服,助祭的宾客则穿着送葬时的吊服。
飨尸之前,先举行飨神的仪式,直接用食品供奉死者,也就是上面提到的‘阴厌‘。受祭者的席位,设在他生前居室的西南隅,座西朝东,席右放着供神明凭依的小几。不同身份的人祭祀,所用主牲的规格也不同,士、大夫是用‘特牲‘,就是一头猪。先将猪对剖,只取其左半边,分解后放入鼎中煮熟,再取出放在俎上,此俎称为‘牲俎‘。与牲俎配合的有鱼俎、腊(兔肉)俎各一。三俎都放在神席前面,其它的供品还有:两只豆,一豆盛葵菹(腌葵菜),另一豆盛蠃醢(蜗牛酱);两只敦,一敦是黍,另一敦是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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