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用米贝,弗忍虚也。‘饭含是身后得到奉养的表现,《战国策·赵策三》说‘邹鲁之臣生不得事养,死则不得饭含‘,正是这个意思。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9 回复此发言
80回复 :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袭‘是沐浴、饭含之后为死者设掩和幎目、穿鞋衣,直至加冒等等一系列仪节的总称。为了入殓的方便,死者不能戴生前的帽子,于是用一块称为‘掩‘的布覆盖在死者的头顶,然后将布的两端撕开,分别向前面的颐下与脑后的颈部打结。死者的两耳用丝绵填塞。然后用一块称为‘幎目‘的布覆盖在死者面部,将丝带向脑后系结。最后为死者穿鞋,鞋带结在足面上,再用剩余的带子将两只鞋的鞋带孔穿结在一起,以免死者的双足分开。紧接着为死者穿衣服,一共三套,贴身的衣服不在此数。然后,在三套衣之外结以大带,又将手板插入带内,在死者的右手拇指套上扳指,带子系在手腕处,在拇指根打结;再在左手缠绕一块称为‘握‘的布,其丝带与扳指的丝带相连结;再用‘冒‘(尸套)将尸体装入,冒分上下两截,先用下截从脚下往上套,再用上截从头部往下套。最后用衾被覆盖。
七、为铭和设重
家中发生丧事,丧家需要让过往的人周知,于是将其死者前所用的旗旌插在堂的西阶上,这就是‘为铭‘。如果死者生前是没有资格建旗的不命之士,就用一块一尺长的黑布,下面缀以二尺长的赤色的布,宽都是三寸;在下端赤色的布上写上:‘某氏某人之柩。‘旗杆长度为三尺。笔者在韩国访问时,曾见到某一店家门上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丧中‘,屋檐下则悬挂着一个韩式的方形灯笼,灯笼的上下两截用了蓝、白两种颜色,应当就是古代丧礼中‘铭‘的一种变化形式。
沐浴、穿衣完毕,要为死者‘设重‘。按照丧礼的规定,要到棺柩落葬之后,才可以为他做‘木主‘,也就是通常说的牌位。作为过渡,此时要在庭中立一根称为‘重‘的木柱,意思是让死者的灵魂有一个比较固定的依附之处。重的形制是,先在上端斫削再凿眼,然后插入一根稍细的木棍,然后再两端各悬挂一个鬲,鬲口用粗布盖住,鬲中是用饭含剩余的米熬成的粥。于是用苇席将重木和鬲掩卷起来,然后用竹篾索缚住。
由于死者已经装进尸袋,死者的面貌已经看不到,为了彰显行将出现的棺柩的身份,有司要将放在西阶上的铭插在重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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