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本应以高宗为首的大本营来处置,怎么能由岳飞来处置呢?这是明显的悖礼言词,涉及的就是“谋反”。而王俊仅为“岳家军”中一个副统制,权力有限,一旦有变,他是一无能为的。当年淮西军叛变,四万人中并非都愿跟着走,但在兵部尚书于淮河边被杀时,数千人虽为之动容,却无一人敢吭气,无非就在周围全是叛军,早就在监视着你了。这就是“裹挟”。
王俊怕的就是到时也被“裹挟”——身家性命啊!
如果张宪没给他看过岳云的信,他可能凭空想起这样一个手无凭证,全靠王贵等跟随岳飞多年的勇将来作证的证据吗?他不了解别人,还不了解王贵是什么人吗?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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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子去诬告,可能吗?而王贵与姚政、傅选、庞荣这四个将领,都是这封信的见证人,他是不敢压王俊的告发状的。史家说王贵跟着诬告岳飞,是因为阴私事被秦桧、张俊握住了小辨子,不得不为。可以岳飞治军之严,要是连纯属外人的秦桧、张俊都知道的事,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史家连东京的书生拦金兀术马头这样的事都能知道,又怎么可能举不出王贵具体的“阴私事”来呢?更解释不了的是,王贵证言举足轻重,既顺从了秦桧、张俊害岳飞之意,就是一个大功臣,按说事后即使不能飞黄腾达,至少也该多少升个虚衔意思意思,可他却照样遭贬斥,显然也是因为他知情不举。
而据《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载,在这之前,岳云已先期被大理寺(最高法院)判处了两年徒刑!
这就有问题了——因为最先被捕下狱的是张宪,史载其受尽酷刑,体无完肤,却始终不认罪。后由湖北送杭州下大理寺狱后,才召岳飞父子赴京,到杭州正式逮捕下狱,案件前后拖延两月之久。按理,在张宪、岳飞未定罪前,岳云是不该、也无理由定罪的。既定罪,谋反最轻也是杀头,稍重即灭族、灭三族、灭九族,怎么可能只判两年呢?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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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答案——就是岳云确实写过信。只不过被众人看后或被张宪看后烧了而已。故张宪完全有理由打死也不认帐,任天王老子拿他也没办法。
可这在写信人却不行。岳云十二岁从军,所历均战阵拼杀,一是一,二是二,从未说过一句假话,也从不敢说一句假话,心中所有,黑纸白字,三推四问,以岳云性格,掉了脑袋不过碗大个疤,只从不连累父亲与张宪上,也会一个人担下来!也正是因为这样,直到最后判决岳飞、张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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