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五千,□□凤楼一区三万,车舍一区
万,□□奉楼一区二万,□□子信舍一区万。
这里所列举宅舍共十一区,其中一区价格残缺,二区疑共值十一万,一区值百万,其余七区的价格都在一万以上七万以下,这都应是较好的宅舍。 至于其中一区直百万,则是少见的昂贵。
又上引四川郫县出土的东汉残碑,所载宅价可考者有四个:
(1)中亭后楼,贾四万。
(2)苏伯翔谒舍,贾十七万。
(3)舍六区,直[廿廿]四万三千。
(4)康眇楼舍,质五千。
上(1)、(2)、(4)项未言明宅的单位,但从文章上观察,应是指一区的价格。如果这么判断不错,那么贱者区五千,贵者达区十七万。由此亦可证明,汉简所云区一万应是一般的宅价,区三千则是很劣很贱的了。
三 粮 食 价
从汉简中可以看到,汉代河西地区投入交换范围的粮食,主要有粟、麦、谷(米)等。这几种粮食的比价都相差不远,一般是石(汉代一石又称一斛,合十斗或百升)价一百钱至百余钱。
(1)《居延汉简甲编》第188简:
弘、胜之皆谢贤曰:会坐文事系论用自给,请今具偿责。弘未得责,
胜之已得粟三石,直三百六十;粟三石,直三百六十;它钱三百五十,凡
已得千一百,少二千四百三■。
按此简释文又见《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173页〔(149)26、9〕,前“直三百六十”,该书“六”作“九”。从后云凡得千一百的话来看,应以作“九”为是。这里粟的石价为一百二十钱和一百三十钱。
(2)《居延汉简甲编》第268简:
黍米三斗,直钱卅。
石价为一百五十。
(3)《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281页:
粟一石,直一百一十。〔(178)167、2〕
(4)又同上书第301页:
除[禾旁][禾皇]钱二百四取以当□,买谷,直百。〔(285)198、118〕
这里虽未明言谷的单位,但云值百钱,当是指谷一石。
(5)又同上书第317~318A页有一简是一个粮价的帐单,现抄录如下:
□□受钱六百 出钱百一十五籴麴五斗斗廿三
出钱二百廿籴粱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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