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林志平带着从家里凑出来的十万块,只身一人来到燕京创业,注册一个名叫金海的投资公司,他凭借着自己独特的判断力,投资了一项环保的企业,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就获得了一百多万的丰厚回报,随后林志平迅速利用手上的一百多万,扩大公司的规模,招聘众多的市场观察员,给公司提供投资项目的信息。
短短的几个月,林志平所投资的几个项目也都神奇般的产生了巨大的回报,短短的三年时间,林志平凭借着自己的敏锐的观察力,投资了上百个极具潜力的企业,使得他的金海投资公司迅速的在燕京市扩大影响。
金海投资公司的影响力迅速在燕京打开了知名度,跻身燕京的前十,林志平也一跃成为行业内的旗杆,风头一时无两、轰动业内。
林志平还爱着林夕吗?当然!只是这种爱已经不那么纯粹了,在男人的心中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虽然如今的林志平风华正茂,也已经征服了无数女人的心,可他的心里一直都是对林夕恋恋不忘,他见过林夕的绝美酮体,亲吻过林夕如玉如脂的舌头,那种滋味是毕生难忘的,也是任何一个男人都无法抗拒的,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之前没有拿下林夕这么一个人间的极品。
所以他今天看到林夕的模样时,心里的感触是极深的,只是碍于他现在高贵的身份,一开始没打算过来骚扰林夕。
当他得知林夕男朋友陆明的身份时,内心的震撼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男人冲动的时候,智商基本上都是负值,他没去判断李东来话语的真实性,因为陆明的模样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混混模子,鲜花插在狗屎上来形容那是再确切不过了。
最终他还是忍不住了,他要夺回自己的女人,林夕是自己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没理由让陆明这个小混混得逞。
林志平很老实的拉出一张椅子,径直坐到了林夕的身边,先入为主,这就是林志平的战略,也是他经商多年所积累下来的经验,他高傲的认为林夕的心里还爱着他,坐定手一只手就紧紧的握住了林夕的玉手。
只是他太低估林夕的脾气了,林夕的骨子里就是一个好强的女人,她最不看重的就是金钱了,当初林志平就是为了钱离开他,如今林志平再来用钱赢得她的芳心,那简直就是侮辱林夕的人格,要知道在官途奋斗的路途中,只要她愿意,就会有数不清的金钱仍由她挥霍,性格决定人身,注定林夕这辈子就是个有尊严的女人。
“林老板,你的礼貌问候有些过头了。”林夕果断的抽回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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