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家搬东西去!”董强不屑的道。
“那个......会不会闹出点什么事情出来?”陈进黎还是对这种混混的做法有点担忧。尽管他是有理,可是一旦有警察、法院的插手进来的话,事情也不太好弄!
“怕什么啊,是他无理在先!”董强不高兴了。
“我有两三天没看见他了!”顾波在一边发表意见。“不如我们晚上去找找他吧!”
“去他家里找么?”陈进黎问。
“去游戏房啊,小子不是喜欢赌钱的么?他不在家,不在外面玩,还能有什么地方好去的?”顾波道。
这个董强,和顾波两个人,是这一区的混混。在90年代初,S市的混混是相当多的。特别是夏天,一路走过去,看见在小街的马路两边,摆了两张躺椅纳凉,又摆着一张台子上面有着两杯茶水边上有一只热水瓶的,那就多半是个混混的。不喝酒的时候,自然是喝茶抽烟的啦。可是陈进黎并不喜欢和混混们玩在一起,整天的就是扯点女人啊,混在街头啊,一个人打十几二十个的啊,如此等等的事情......下了班走在路上,或者是出来买个东西的啥的,正好碰到一个相熟的混混,人家伸手一招吧,总得过去打个招呼。不给他面子吧,很麻烦的。给了他面子吧,就要在那坐下,听他吹自己的辉煌历史,听他的女人缘,一听就听上一两个钟头的。不说别的吧,那屁股可是受不了的了!
那个年头在S市的混混,其实也不是太惹事的。但是一旦惹恼了他,可是相当的麻烦!新开的饭店,不给面子的话,他叫上十几个人,到你饭店里要一壶茶,一人占上一个大桌子坐上一天,还自带花生米自带报纸自带干粮的。要是这家饭店收茶水费的话还好,一天下来至少可以收包烟钱。如果茶水是免费的那就更加的惨了,不光一文钱收不到还要倒贴开水。三天下来,厨房里连个油锅也不起,顶多是给员工的烧烧职工饭菜,只有指望着关门打烊了!
但是这个年头的混混,特别是S市的混混,和香港片的古惑仔又有所不同。他们是打架是闹事,可是不结成社团,不是黑社会。这点要感谢中国的警察叔叔,把大城市的治安搞得很好,社区的阿姨大妈们又相当关心着邻里的一举一动,任他们想闹腾也闹腾不出来什么大动静。打架斗殴的事情么也是有的,不过多是大混混叫小混混,在郊区来上一架真的,或者是在两区交界警力比较疏松的地段。
混混们对‘义’是很讲究的。你敬他一尺,他也会让着你,多少的不说。要是有事情叫他帮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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