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都说秋高气爽。秋天是丰收的季节,也是一年当中最舒适的季节。玉守城之中,天气甚好,让人无端欣慰。
灿金色阳光照耀着大地,给人带来暖暖的感觉。
万俟歌不由得伸了伸懒腰,唇边带着淡淡的笑容,月一见了,不由得有些欣慰。自家主子,终于是走出来了吗?
玉守城,凌楚除却郢城和皇城之外,最大的十个城市之一。
这里依旧繁华,可是已经逐渐偏向北边的玉守城,建筑风格是大有不同。粗犷大方的民居与豪宅,与南陵别致精巧的江南风光大有不同。
此时的万俟歌只是简单普通的一袭浅蓝色装扮,眉目如画。她没有经过精细粉饰的面容,精致淡雅,美得不可方物。
她并没有易容,是以自己本来的模样示人。此时的她,不是别人,不是苏卿辞,不是万俟歌,她只是她,只是啊墨。
“小姐,咱们去哪儿呀?”月一有些疑惑。
那日,她追着万俟歌出来之后,万俟歌一路绝尘,竟是在短短三日之内赶到了玉守城,离皇城也不过半个月的路程了。
万俟歌闻言,只是淡淡的一挑眉目光之中充满着戏谑、悠闲、慵懒。与之前那个悲痛忧伤的人儿仿佛不是一个人。“不去哪。散散心?想去哪儿去哪儿。”
月一更加迷惑了。自家主子这反应,是好还是坏呢?她真的不在乎了吗?之前那个反应,虽然看着心痛,但是至少是真实的,如今的主子,看着正常,但是却更让人心痛了
正当她想着的时候,万俟歌早已走远。“哎?主子等等我。”她急匆匆地追了上去。
万俟歌轻摇折扇,看起来像个风流潇洒的大家公子。可是与她的一身清新淡雅的大家闺秀装扮反差太大,引得行人频频回头。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一声女子的尖叫:“抓贼呀!小贼别跑。”万俟歌一挑眉,目光之中的趣味渐浓。
上天对她还是挺不错的,心情不好之时,还有这种事情来发泄一下。只能怪那个小贼太倒霉了。
只见她如惊鸿一般轻巧的飞身上前,跨越拥挤的人群,三两下就飞到那个贼的旁边。只见得那个贼一身浅棕色的布衣,贼眉鼠眼的,手中捏着一个绣着一个奇怪物体的钱袋。万俟歌危险的眯了眯眼睛,长箫入手,轻巧的一旋,往前方击去.
那小贼感觉到前方被一个人挡住,口中嚷嚷道:“快让开,快让开,别多管闲事!”
万俟歌冷冷一笑,手中动作不停,那小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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