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下军令,将刘洪一干人犯,绑赴法场,令众军俱在城外安营去了。
在这个简要的描述中,可以看出那殷丞相的用兵技巧,即兵贵神速,还有便是瓮中捉鳖,一个不漏,在极短的时间内打掉了一个地方势力,并以此为教训,将官员调动这个问题予以重视,从此官员将不是在地方上一干干到死,而是确定年限,避免落地生根。这便是为什么丞相居然发六万御林军来捉刘洪的原因!
如今再说一下唐僧的师傅法明和尚,为什么要讲一下他呢,因为在唐僧出生到其十八岁的这一段时间内,是法明和尚将唐僧养大的,与唐僧的身世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而且这还牵涉到唐僧身世的‘铁证!’:三藏道:“你的灾屯,想应天付,却与我相类。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师救养成人。记得我幼年无父母,此间那太子失双亲,惭惶不已!”(第三十七回鬼王夜谒唐三藏悟空神化引婴儿)
在这段话中,唐僧自述父曾被水贼伤生,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便出生了,由此得出结论,在那陈光蕊和殷小姐结婚的大喜之日时,那殷小姐应该已经怀孕六七个月了,理由是那陈光蕊刚结完婚便走马上任,根本没有几日的逗留。
乍一看来,的确是费解,各种猜测在掐架,不能有一个圆满的解释。首先是在前文中说过那殷小姐没有可能接触过外人,即使是有外人,也没有必要再以抛绣球招亲的方式掩人耳目,大可以直接嫁人,反正在政策上已经放开了,没有了门第的杠杠,再者那殷小姐若是怀孕六七个月,那是瞒不住的。
既然那唐僧自述父被水贼伤生,母被水贼欺占之后三个月,便出生了,有是怎么回事?想来只有三种可能,一种是血书上记载,再有就是法明和尚告诉的,最后一种便是殷小姐告诉他的。那我们现在就一一剖析:
是不是唐僧的母亲告诉她的呢?且看原文:玄奘领了师父言语,就做化缘的和尚,径至江州。适值刘洪有事出外,也是天教他母子相会,玄奘就直至私衙门口抄化。那殷小姐原来夜间得了一梦,梦见月缺再圆,暗想道:“我婆婆不知音信,我丈夫被这贼谋杀,我的儿子抛在江中,倘若有人收养,算来有十八岁矣,或今日天教相会,亦未可知。”正沉吟间,忽听私衙前有人念经,连叫“抄化”,小姐又乘便出来问道:“你是何处来的?”玄奘答道:“贫僧乃是金山寺法明长老的徒弟。”小姐道:“你既是金山寺长老的徒弟——”叫进衙来,将斋饭与玄奘吃。仔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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